一、2000年代 Internet發展趨勢

 

2000年代 Internet發展趨勢

Hobbes' Internet V8.2 Timeline

台灣傳統傳播環境發展

2000

l病毒Code Red worm and Sircam virus滲入數千台伺服器和電子郵件帳號,造成網際網路嚴重安全缺口(2001 2001

 

lThe Technophobe & The Madman 為第一個線上音樂電台。

l澳洲數位法案通過不可任意轉寄電子郵件,否則違反個人著作權。 l 六月二十二日歐洲會議通過國際網路犯罪條款,十一月九日正式實行。為第一個成立網路犯罪委員會的法案。 2002 l 建立個人部落格蔚為風潮。 l美推動兒童網路安全法案,成立專屬兒童的伺服器。

 

2003 l一月七日瑞士舉行第一個線上的官方選舉。 2004 l網站Network Solutions提供為期100年的網域名稱註冊服務。

 

 

 

2001

l明日報(20012月停刊,台灣首家網路媒體原生報) 2002 l台灣媒體現況:現存有451種報紙、7220種雜誌、7816家出版社、2606家有聲出版企業,267家通訊社,146家廣播電臺、37家有線電視臺、5家無線電視臺(台灣《經濟年鑒》(2002年))

 

l勁報停刊。 l大成體育報停刊 2004 l 麗台運動報,其網路版本仍持續更新。

2005 l中時晚報停刊。

2006 l 大成報、中央日報、台灣日報、澎湖晚報、星報、民生報相繼停刊(20063月停刊) l 中央日報停刊後,在同年9月中轉型成電子報復刊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1990年代資訊電信科技,帶來了網路、行動通訊,乃至於市場全球化的發展。到了2000年,網路的使用者、寬頻的訂戶、網路的傳輸、電子通訊等開始巨幅的成長,網路使用者引領著傳播媒體的改變。網路使用者是網路變遷的驅力,帶動起網路世代的興起、網路社會的形成。 一句「什麼都有,什麼都賣,什麼都不奇怪」的廣告詞,充分表現出網際網路的包羅萬象,這樣一個資訊豐富的網路社會,帶給台灣傳統媒體產業很大的衝擊,從2000年 至今停刊的報業不在少數,似乎傳統報業逐漸式微。然就傳統報刊特性來看,個人認為傳統報業存在有攜帶便利、隨翻隨看、深度報導等存在優勢,若能善用其優 勢,適度改變經營模式,仍有其生存空間,例如:建立報刊的「新聞資料庫」,採會員收費的方式提供檢索;又如「爽報」、「捷運報」,針對上班通勤族,提供免 費報,透過廣告收益作為經營策略,都為成功經營的例子。

二、

其人:赫伯特.馬歇爾.麥克魯漢(Herbert Marshall McLuhan),1911721生於加拿大。在196070年代,因他對媒體在思想和社會上之效應的研究,被稱為媒體的先知。1980年麥氏辭世後,數位時代、網際網路的興起,四時年後,麥克魯漢的論述又被拿出來重新理解。 其事:在當時,麥克魯漢發表了眾多的論述,其中在1964年出版的<認識媒體:人的延伸>最為經典。麥氏在書本的一開端就提出「媒介即訊息」(Media is message),透過電科技的形式,媒體延伸了我們的感官。數位時代來臨,網路延伸了我們感官視野,這和麥氏所提不謀而合,「地球村」(globe village)真的被實現。三、

「陳冠希事件」能夠在短時間內造成眾所皆知,全拜無遠弗屆的網路之賜。再者,傳播內容涉及私密性,且主角又是公眾人物,亦滿足了閱聽大眾窺人隱私的快感。顯而易見的「網路隱私權」將是未來網路社會逐漸會浮現的問題。因此可從「網路隱私權」來看「陳冠希事件」。 由於「網路隱私權」的問題涉及「法」的概念,可從我國「刑法」、「著作權法」等來作為立論基礎,可採用內容分析法,進行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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